欢迎来到- 无锡华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的官方网站!
导航
国内销售:0510-88783691
外贸电话:0510-88782152
×
电动吊篮安装规范标准
作者:阅读:310

1、持证上岗。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,并经过专业培训,在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可独立操作。学员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。

2、吊篮安装作业时应佩带安全帽、使用安全带,建筑物顶部吊篮构件应固定在牢固的部位。

3、安装后进行下列各项检查试验,确认正常后,方可交付使用。

a)、检查吊篮机构的安装,应配合良好,锚固可靠;手板葫芦及钢丝绳均正常;

b)、钢丝绳无扭结、挤伤、松散,磨损、断丝不超限,悬挂、绕绳方式均正确;

c)、防坠落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;

d)、吊篮应做额定起重量125%的静超载试验和110%的动超载试验,要求升降正常,灵敏可靠。

4、作业前应进行下列检查:

a)、机构及钢丝绳符合要求;

b)、机械设备正常,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可靠;

c)、吊篮内无杂物,严禁超载。

5、利用吊篮进行电焊作业时,必须对吊篮、钢丝绳进行全面防护,不得用其作为接线回路。

6、作业中,发现运转不正常时,应立即停止,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。未经专业人员检验修复前不得继续使用。

7、吊篮用于高处悬挂作业工程时,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
8、每天使用设备前,吊篮操作人员须按高处作业吊篮日常检查表所载项目进行检查。

9、乘坐吊篮的人员须戴好安全帽、系好安全带并将其挂扣在安全绳上。

10、高处作业使用的工具及物品须采取防坠落措施。

11、吊篮应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。

12、严禁将吊篮当做材料及人员的垂直运输工具使用,并严格控制载荷。

13、吊篮发生故障时,须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。

14、吊篮在升降时,操作人员须密切注意钢丝绳是否挂卡在墙面或障碍物上。

15、施工场所风力大于5级(相当于风速8.8m/s)以上时,应停止吊篮使用。

16、每天下班停用时,应将吊篮停放至地面或用绳索将设备固定在建筑物上避免随风晃动。

首页
企业简介
资质荣誉
国际合作
工程实例
视频中心
华科资讯
公司资讯
行业动态
常见问题
产品展示
施工升降机
物料升降机
施工升降平台
电动吊篮
联系我们
联系方式
客户反馈
无锡华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
地址:无锡锡山区羊尖工业园胶阳路120号
邮编: 214107
邮箱:sales@china-tdt.com
销售部: 国内销售(0510-88783691)
     手机: 132 6967 2685
     手机: 152 6153 1555
     外贸电话(0510-88782152)
售后服务 洪师傅:139 2129 7568